现金支付。
我国为方便各企业向国际局交纳有关费用,对上述纳费的方式作适当变通,即所有应当向国际局交纳费用的,不超〔接向国际局交纳,而是通过我国商标局向国际局交纳,具体方式是.
(1) 通过中国银行转帐交商标局,或(2)通过中国银行汇款交商标局,或(3〕直接交商标局。
商标局收到所交费用后,以前述5种方式之一向国际局交纳另外,通过商标局纳费的外汇币别不限于瑞士法郎,还可以用美元和港币支付,但需与相应的瑞士法郎等值,其兑换率以商标局向国际局交汇当天的兑换率为准,不足的须补齐,多余的退回纳费人。
国家商标局外汇帐号为瑞士法郎:71500078,美元71410840,港币除了向国际局交纳费用外,还需由申请人在交纳国际注册的费用的同时,交一笔手续费,它由商标局收取。其项目与标准为.